河北省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一)

最佳答案1. 报销范围
- 床位费:在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医院最高15元/天。
- 药品费:仅限于《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目录外药品不予报销。
- 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 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际计算,300元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 手术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 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 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2. 转诊规定
- 本市市级医院:9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 市外医院:8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 部队医院及营利性医院: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 无转院证明:60%纳入可报医药费计算。
3. 报销比例
- 核后可报医药费分段按比例(35%—70%)结算补偿金额,每人每年度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为2万元。
4. 报销程序
- 参保者出院后,需提交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至乡镇合管所,审核通过后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5. 相关事项
- 保险期限为一年,2005年度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住院医药费用可结报,门诊医药费不予报销。
- 年度医药费用须在次年2月底前结清,逾期不再报销。
- 无出院记录、费用清单或医嘱单的住院费用不予报销;目录外的诊疗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 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原件,住院1次费用须分次按比例结报,不得累加计算。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条,关于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待遇标准执行,医疗费用支付范围,以及不纳入支付范围的项目等规定。
河北新农合报销范围以及比例 (二)
最佳答案河北新农合报销范围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等多项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来说:
报销范围: 药费:执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可纳入报销范围。 检查费:设有最高限额,超过限额部分需自费。 治疗费:在一定额度内按实计算,超出部分按一定比例报销。 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并报销。 其他费用:包括床位费、输血费以及部分材料费等。
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比例: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60%。 镇卫生院就诊:40%。 二级医院就诊:30%。 三级医院就诊:20%。 住院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较高,可达60%。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相对较低,但在一定费用额度内也有较高的报销比例。 大病补偿机制:针对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一定额度的住院病人进行分段补偿。
注意事项: 河北新农合报销范围和比例可能会随着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参保人员在就医时应选择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并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报销待遇。
河北新农合住院费用怎么报销 (三)
最佳答案河北新农合住院费用的报销方式具体如下:
1. **报销范围**:
- 床位费:在乡镇卫生院最高报销11元/天,在市及市医院最高报销15元/天。
- 药品费:仅限于《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可报销,目录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 检查费:设有最高限额600元。
- 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际费用计算,300元部分报销50%。
- 手术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 输血费:仅在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中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 材料费:设有最高限额2000元。
注意: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报销的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不予报销。
2. **转诊规定**:
- 转至本市市级医院治疗的,可报销医药费的90%。
- 转至市外医院治疗的,可报销医药费的80%。
- 在部队医院或营利性医院治疗的,可报销医药费的60%。
- 没有转院证明的,一律按60%报销。
3. **报销比例**:
- 核减后的可报销医药费将按比例(35%—70%)结算补偿金额。
- 每人每年度的累计补偿金额最高为2万元。
法律依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报销目录(2014版)的通知》规定,应按照医改要求,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中的药品纳入报销范围,并要求各地、各单位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河北省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是多少 (四)
最佳答案门诊报销比例:
1. 农村卫生门室、卫生所报销比例为60%。
2.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40%。
3.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30%。
4.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20%。
5.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为5000元/年。
住院报销比例:
1. 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2. 手术费起付线为1000元,超过1000元部分按照国家标准报销,最高报销额为1000元。
3. 60岁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4. 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补偿镇风险基金补偿: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1. 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2. 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3. 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
4. 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5. 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河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1. 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医院最高15元/天。
2. 药品费:执行《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目录以外药品不予报销。
3. 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4. 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 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6. 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7. 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协律网关于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